药物口服后一般要等一段时间才能发挥其最大的效能,有的要在2—3周内才可见效。因此,无论是病人还是医生都应耐心的等待和观察,而不应服药后1—2周内认为无效而换药或停药。这样做除了观察不到药物的准确疗效外,还可能增加发作的机会。医生衡量一种抗痫药物效能,主要是通过观察病人的发作频度(发作频繁程度),发作的硬度(发作的时间和程度)以及发作后的种种表现来结论的。